外卖员遇 “关门杀”,物业被判赔 21 万
发布时间:2025-06-30 11:10:58来源:
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外卖员风驰电掣般的身影早已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他们争分夺秒,只为将餐食及时送到顾客手中。然而,他们在奔波途中,也面临着诸多潜在风险。近日,一起外卖员遭遇 “关门杀” 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法院最终判决物业承担高额赔偿,为这一新兴职业群体的权益保障再敲警钟。
案件发生在上海某小区。当时,外卖员冯某如往常一样,左手拿着手机查看订单信息,右手操控电动车,驶入该小区准备送餐。就在他通过小区进出口时,本应缓慢关闭的电动门,突然加速,重重地撞在了他的电动车后部。巨大的冲击力使冯某瞬间失去平衡,整个人连人带车摔倒在地,痛苦呻吟。随后,冯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诊断结果为颈部脊髓损伤,这一伤情对他的生活和工作能力造成了严重影响。
事发后,经某企业服务外包公司申请,上海市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据相关规定,迅速作出职业伤害确认结论书,明确冯某此次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职业伤害确认范围,并认定其因工致残程度为十级。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也及时核定了鉴定检测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某保险公司向冯某支付,履行职业伤害保障待遇。
但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冯某认为,小区物业公司在电动门管理上存在严重疏忽,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残疾赔偿金等多项费用,以弥补自己遭受的巨大损失。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物业公司辩称,外卖员冯某在骑行过程中左手持手机,没有专心操控车辆,自身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然而,法院经详细调查与严谨分析后认为,物业公司在操作电动门时,没有充分考虑到行人及车辆的通行情况,未能为冯某安全通过留下足够时间,这一失职行为对损害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当然,冯某未安全操控电动车的行为,也对事故发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需承担次要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原判,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冯某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 21 万元。法院指出,职业伤害保障具有社会保险性质,与物业公司的侵权责任分属不同范畴,二者特点和功能各异。冯某此前获得的职业伤害保障待遇,主要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鉴定检测费,是基于其职业伤害致残程度所获赔偿;而此次向侵权人主张的残疾赔偿金等,并不会因已获职业伤害保障待遇而减轻或免除。这一判决结果,既体现了法律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也明确了第三方侵权责任的不可推卸性。
近年来,随着外卖行业的蓬勃发展,外卖员群体规模日益壮大。他们穿梭于城市的各个角落,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但同时也面临着各类交通安全风险。此次外卖员遇 “关门杀”,物业被判高额赔偿的案件,不仅给物业公司敲响了安全管理的警钟,也为全社会如何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司法实践参考。希望通过此类案件的妥善处理,能够进一步推动相关行业完善安全管理机制,为外卖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让他们在为城市发展贡献力量的同时,自身权益也能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障 。
(责编: admin1)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